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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06.2007

物權法

對於這法案,政政同事解讀為黨權鬥爭白熱化;我倒在想,經濟結構傾側貧富懸殊加劇才是主因。勿論原因何在,最奇的倒是,意料之外地少人討論這法案。

左傾教授堂堂日日抨擊現今學術界早己失去反思資本主義的能力,觀乎今次「共產」意識的最後回魂,評論以至討論都少之又少。或許是因為對「資產」的討論被傳釋為「黨權」的討論,又或許沒有人認為法案的通過與律法的執行會有關連,又或許我們都相信只要黨團決心要過就會過到。

然而我還是希望見到,對現有「進步」經濟模式,會有多點討論和反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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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物權法》鼓勵創業 民企力挺
香港經濟日報2007-03-05

今年「兩會」將審議並表決《物權法》,不過這部原意是釐清產權歸屬的法律,卻遭到保守派人士圍攻,認為保障私有產權,和憲法中「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」的條文相牴觸。內地民企則支持立法,身兼全國政協常委的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認為,隨中國人民物質生活逐漸富裕及經濟發展,有需要透過訂立《物權法》保障公有、私有財產。

涉多方利益 爭議前所未有

人大新聞發言人姜恩柱坦言,《物權法》草案已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7次,其爭議性及複雜性,是中國立法史上是前所未有:「這部法律是規範財產關係的基本法律,涉及各方面、各階層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……各方面提出了許多這樣那樣的意見,特別是對如何體現和維護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。」

保守人士反對《物權法》,主要是不滿牴觸憲法中有關社會主義的條文,又指不少內地民營企業的「第一桶金」,是在產權不清年代,由國有財產被挪用成私產,如果《物權法》通過,就無法再清算民企「原罪」。

劉永好則期望《物權法》能在今屆人大通過:「以前大家都窮,甚麼都沒有,有沒有《物權法》都無所謂,現在連普通老百姓都有車有房,有投資有股票,這些都應該透過立法保護……如果這部法獲得通過,我認為會刺激更多人願意創業,國家的經濟將更活躍。」

但對民企「原罪」的問題,不少身兼民企老闆的政協委員都相當低調,不欲多談,其中重慶力帆董事長尹明善稱,中央希望對「原罪」問題保持低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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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呼已到「最危險的時候」左派猛攻物權法
明報2007-03-03
對於中央放話要「確保」《物權法草案》在這次全國人大會議上通過,反對物權法的左派人士開始反擊,繼3000 多名退休高官將領、專家學者及民眾聯署公開上書,強烈呼籲全國人大及中共中央糾正國企私有化的「違憲」行為後,近日再有4 名北京法學界人士致函全國人大、政協,就國有資產被「大規模非法侵吞」等事,呼籲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關注,形成新一波反對浪潮,給今天揭幕的人大、政協「兩會」構成壓力。

【兩會相關新聞刊A9、B2 版】據了解,這宗近年內地最大規模的政治聯署事件已引起海內外關注,3000 人聯署行動發起人之一、國家統計局前局長李成瑞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,中國的前途與命運現在已真正到了《國際歌》中所說的「最危險的時候」,特別是國有資產被非法大規模侵吞,私有化導致社會兩極分化日益嚴重,官員腐敗和社會公平正義得不到保證,「這一切,現在都集中體現在他們要強行通過的這個物權法上」。

前統計局長指分化社會

李成瑞說,這部未經充分討論的物權法最要害之處,就是破壞現行憲法的基礎,使小部分暴富社會階層的非法吞侵行為合法化。他說,那些認為只有私有化才能使中國發展強大的論點是偏見,中國今天的實力是建立在1949 年後打下基礎之上的, 「我們有充分數字顯示,如果堅持公有制,中國經濟增速最多比現在低3 至4 個百分點,但絕不會出現現在這樣嚴重的後果」。

李成瑞說,截至兩會前夕,已有3274 人聯署,其中有退休副部級以上領導近30 人、退役解放軍將領逾10 人。令人關注的是,中央黨校有52 名教授亦簽名上書,「過去我們都以為,從上世紀90 年代開始,中央黨校已成為修正主義的大本營,但現在看來,在這個大本營中還是有不少人對現實認識是清醒的、對執政者所選擇的道路是不滿意的」。

3000 退休高官教授聯署

上月27 日,北京又有4 名左派學者聯名上書全國人大政協,對當前中國的經濟和社會若干重大熱點問題發出呼籲。這些問題包括國有資產被非法侵吞、城市民居被強制拆遷、農民土地遭圈佔、壟斷性企業隨意訂定高價損害民眾利益、銀行改制股份賤賣導致財富外流,以及目前爭議中的物權法立法問題。

學者憂慮加劇國資流失

聯名上書學者之一的中央民族大學教授張宏良接受本報採訪時說,2006 年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國有資產被侵吞最嚴重的一年,最典型、最嚴重的當數山東魯能改制,幾個「能量巨大」的人用38 億元人民幣收購了資產738 億的山東魯能集團,他指這在中國企業轉制導致國資流失中只是冰山一角。他們呼籲全國人大代表、全國政協委員關心並討論這些問題。

2 Comments:

Blogger 邪楊.樹雄 said...

據講在中國大陸,憲法對法院判決無約束力,法院亦無權判定那條法例違憲。因此憲法的實施,全靠實質立法。若果《物權法》成立,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共產基礎,將在實質上被架空。

當然,明眼人都知,中共老早就走資了。但若果要走資,最好老老實實搞,現在法治未行,搞《物權法》,只有淪為政經統治集團的權柄。結果中國剩下的不是資本或共產,而是利益集團的專制主義。

3:33 下午  
Blogger cargo iJiS said...

不應因為法律得不到很好執行就懷疑立法的必要性.

如何識別財富是否合法所得, 不應由物權法來解決. 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, 不應在民法和物權法裡規定.

雖然在總理溫家寶的政府工作報告中, 並沒有提及物權法和私有財產的保護, 相反以民生為主題的報告多是中國在醫療、教育, 特別是農村醫療和教育方面的未來措施, 但物權法法的通過應是遲早的事.

2:56 下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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