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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31.2006

辦公室亂成一團, 低氣壓籠罩....

頭痕...

10.24.2006

美艷

頂~~~~~~~~~~竟然出紅色, 天呀~~~~~~~~~~~~
實在實在好漂亮, 啊~~~~~~~~~~~~~
都說物欲是無窮盡的, 早輪心思思想買部ipod, 如果成事, 現在就真的頭都痕埋....
好美艷, 唔.

10.23.2006

唔...

唔...今年牛棚無書展???

雖然雞肋, 但, 真的有好過無...

10.18.2006

生日

朋友、蛋糕、酒、麥記
最重要是他、驚嚇

實在有夠嚇人、驚喜到極變成驚嚇
緊記此刻,我竟然被幾個朋友嚇到掉頭走

hahahahahahahahahaahhaahahahahahahaha~
好瘀~

收到今年第一份生日禮物,我男人替我約了三個,近期我的欲望對象,山長水遠到來將軍澳,名正言順地看夠摸夠,好滿足。
然後是好可愛的五公升啤酒啊~~外加漂亮的小支裝~~~
這一公一乸好襯~~


再來是公司生日會,好開心~



同事說,本想買壽包啦可是臨時買不到
買來奶黃包頂替,又覺得白鞋鞋唔似壽包,於是變成……


老闆忽然知道有人生日,熱烈地請了一餐下午茶
然後產生以下驚嚇對白..

老闆:Aster,生日願望係咩
我:生三個丫
老闆:唔緊要,生啦,我包你奶粉錢呀下
我:………
我:………
我:..都唔駛喇,將來真係生左出黎,你幫我個女寫推薦信入好學校啦
老闆:好~

生日過左,生日周未過,玩埋星期五六日先正式成為廿三歲。繼續自欺欺人,hahahahahah。

10.14.2006

漂亮的男孩(二)

10.12.2006

報告短打

1) 剛剛有人讚個報告務實,市民滿意度卻應聲低了10%。同事謂,這是為未來10個月慢慢將滿意度提升的「先跌後回穩」招數喎,且看下回分解了。

2) 最低工資死左,老闆連日火滾非常。連請我們一眾同事食開年飯,都要加多句,「叫埋d同事一齊食餐解穢酒啦。」

3) 民間對最低工資議題反應冷淡,很灰。如果民主是複數的政黨、複數的傳媒、複數的民意取向,導向社會民意單一化的背後力量,才是讓社會停滯不前的最大障礙。

4) 連幼稚園都要交數做內評外評喇,諷刺死。當日出鏡話要資助要東要西的那些行內人,面對這樣的結果,不知有何話說了。

5) 同事問,個報告連派錢都講埋,咁遲下財政報告可以講咩?財會同事謂,「施政講派錢,財政報告咪講收錢囉」。

6) 縱觀各Panel 報告簡介會文件單薄的程度就覺得,其實個報告實際有說的東西,少得可以。

7) 個人覺得,只有仆街才會大大聲說,香港己沒有赤貧問題,也沒有了衣食住行問題,有的只是如何才能致富。他,真的,很仆街。

10.09.2006

以身相許


跟Page One 的尋書同事糾纏多次,才確切地得知香港己無法買到這書。

理由是,書太舊發行商沒有貨訂都訂不到。

其後在台灣跟誠品的尋書同事糾纏了一個晚上,又再確切地得知無法買到這書。

然後,萬念俱灰之間,朋友竟然替我在千里之外找到了一本!

Wowowowowoowowowowowowowowowowowowo~~~

前晚收到郵包後,書在手上都捨不得放下。
我愛你。

10.06.2006

選主席

財會選主席, 仲以為大勢己去大家要接受現實由橄欖做.
點知平手, 佢同卿姐每人廿五票~~~~~~
即場抽籤, 卿姐繼續做, 在場即刻有人尖叫歡呼~
hahahahahaahahahahahhahaahahha~
負責財會既同事的評語是: 邪不能勝正.

10.05.2006

有一天

有一天,在辦公室內,龜仔跟三眼相遇了。然後...
(待續..)

10.03.2006

關於昂坪纜車停下行下的問題

難得有朋友關心呢單新聞,也就口痕多說幾句。

呢單新聞到底算是纜車公司有問題,還是傳媒又來一沉百踩炒作新聞,那得先看看官方「出事」的定義:

2006年7月18日經濟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
立法會CB(1)1973/05-06號文件

「停止運作的時段及頻率


停止運作的頻率將視乎天氣情況而定,現時難以準確估計。不過,纜車在沒有八號風球懸
掛的情況下純粹因為強風而長期停駛的機會不大。
在多數強風情況下,我們預計昂坪纜車將會暫停運作不超過一小時,因此不大可能會經常
長時間停駛。


停開時通知市民的措施


如果昂坪纜車暫停運作,將透過以下途徑通知市民:
‰ 在指定地鐵站內放置告示牌及作出廣播
‰ 在東涌纜車站及昂坪纜車站內放置告示牌
‰ 由昂坪360 的客戶服務專員向訪客發佈
‰ 由昂坪360 熱線2109 9898 發佈
‰ 必要時,由傳媒發佈即時訊息及向包括旅行社在內的旅遊業界發佈消息
‰ 由昂坪360 網站發佈


1) 暫停多久才算「出事」,公司定義為一小時。於是,近日持續出現的半小時停頓,公司方面其實未算「出事」,是以雖然有一大串「出事」應變措施規定要做,但因為「都未算出事」,市民呆等或盲中中去左無車搭,公司都無責任。
2) 這定義可不可以改動?那得先看整條纜車的「定義」:

2006年4月24日經濟事務委員會會議
立法會CB(1)1303/05-06(05)號文件

「背景

2. 政府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以「建造、營運、移交」模式
與地下鐵路公司(地鐵公司)簽訂工程項目協議,就連接大嶼山
東涌及昂坪的昂坪纜車(前稱東涌吊車系統)的融資、設計、建
造、營運及保養批出為期30 年的專營權。地鐵公司估計,昂坪
纜車運作首年的乘客約150 萬人次。

3. 政府亦批出了30 年地契予地鐵公司,在昂坪纜車終站至
昂坪核心區(即昂坪市集)發展主題村形式的旅遊配套設施。

3) 若將它定義為私屬旅遊設施,原則沒有傷亡你都奈佢唔何(民事訴訟又另計),而如果它是在主題公園內,那就更加不會「出事」,因為私人公司自能以保障商業機密為由拒絶回應。
4) 然而若將它定義為連接山區的交通工具,參考兩鐵現有基制(同屬於地鐵公司所擁有),「出事」定義分別為8分鐘及20分鐘(近排內部好像又改了),停超過這數字便得通知傳媒(傳媒報不報則屬另一回事)。

所以,在這樣模糊的定義底下,地鐵公司只要同阿扁一樣,當聽不到就可以了。